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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温快讯(2018.47)
2018-12-25

【京城速递】

北京市将全面推开“街乡吹哨”、“部门报到”

12月1日,从北京市委组织部了解到,北京“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已经在169个街乡进行了试点,下一步将全面推开。北京市委以“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改革为抓手,积极探索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聚焦办好群众家门口事,打通抓落实“最后一公里”,形成行之有效的做法。

群众的诉求就是哨声,“吹哨”就是建立快速响应、有效解决群众诉求的机制,分级统筹协调、推动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报到”就是向基层报到、向一线报到、向群众报到,树立到一线解决问题的导向,围着问题转、围着群众转,形成解决问题的合力。北京市还要推进“吹哨报到”向社区延伸。以健全完善机制为突破口,激活社区这个“神经末梢”;厘清部门、街道、社区职责权限,明确职责清单,严格社区工作准入,进一步为社区减负。

北京市道路停车占道费调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近日,北京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于同意北京市交通委提出的调整北京市道路停车收费有关事项的申请,根据《北京市机动车停车条例》同意调整停车占道费性质,由经营服务性收费调整为行政事业性收费。

根据该规定,北京市交通行政主管部门为北京市道路停车占道收费的主管单位,各区停车行政管理部门则为本行政区道路停车占道费的具体执收单位。道路停车占道费收费对象,由原经营占道停车的单位调整为占道停车人。按照要求,各区停车行政管理部门将不得自行增加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同时要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文件等向社会公布。按照规定,道路停车占道费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时要求使用财政部门统一印(监)制的财政票据,收入则要全额上缴区级国库,纳入各区财政预算管理。

此外,该规定要求各区必须定期向社会公开道路停车占道费收费收入,自觉接受价格、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若出现违规多征、减征、免征或缓征收费等行为,将依照《预算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北京市新设企业不得使用与老字号近似的名称

日前,北京市出台《关于推动北京老字号传承发展的意见》,提出五年内,认定100名北京老字号工匠,经营规模超过10亿元的老字号企业达到20家以上,还将多方面加强老字号保护,包括新申请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经授权不可使用与经认定的老字号相同或近似的名称等。

《意见》提出要加大品牌保护力度,新申请设立的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经授权不可使用与老字号相同或近似的名称。依法维护老字号在拆迁改造中的权益,涉及老字号原址拆迁的,应征求行业主管部门意见;确需实施拆迁的,要尽可能安排原址复建或就近选址建设,并依法落实拆迁补偿,减少对其经营的影响。适当放宽对临街老字号店铺设计的限制,允许老字号企业按照传统建筑风格对门店进行修缮,合理放宽对老字号企业户外营销活动的限制。

【他山之石】

成都市天府新区“一带一路”总部项目揭牌

12月4日,总投资不低于17亿元人民币的商汤未来创新中心暨“一带一路”总部项目在成都市天府新区揭牌。这标志着作为落户天府新区“独角兽岛”的首家“独角兽”企业项目正式投运。

项目包括商汤未来创新中心、面向泛欧泛亚的“一带一路”总部、人工智能算法研究院、深度学习超算中心、人工智能高校联合实验室、人工智能创新产业园等,布局人工智能基础算法研究、构筑人工智能产业生态圈、培养人工智能高端人才、推动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等。

同时,项目还将引进不少于1500人的核心技术团队及人工智能领域上下游企业主要团队,其中核心算法研发团队人员不少于200人,将为天府新区智能经济培育、人才引进、人工智能产业功能区建设等持续贡献力量。

成都市与新加坡协同打造“南向通道”

12月4日,以“新时代、新通道、新机遇”为主题的成都市现代服务业投资推介活动在新加坡举行,现场签约6个项目,涉及新零售、医养、教育等。

双方将进一步协同打造“南向通道”,共同打造进出印度洋、孟加拉湾的铁海联运通道,形成“南方丝绸之路”多方式多路径的陆海通道布局。

新加坡与四川共同打造的新川创新科技园、中欧班列(成都)南向通道联动新加坡等,为两地搭建了重要的交流平台和快捷的物流新通道。

【时事观察】

 “入学与购房挂钩”需法治手段切割

破除一些地方把学生入学与家庭购房直接挂钩的陋规,需要切实转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缓解入学需求与学位供给不平衡的矛盾。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办教的原则,成立代表各方利益的教育拨款委员会,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形成充分均衡的义务教育供需格局。

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日前发布公告,为优先保障学校地段内实际购房居住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挤占地段生学位,从2019年开始,50平方米以下住房将被限制入学。此事曝光后引发舆论热议,发布不到两天的公告被学校撤下。12月6日,深圳罗湖区教育局就此事引起部分家长担忧向公众致歉,表示将严格落实义务教育招生政策,坚持就近入学,按照类别和积分录取,所有符合入读条件的孩子都会妥善安排学位。

深圳罗湖区教育局督促涉事学校撤销“限制50平方米以下住房者入学”公告,这一决定来得及时而明智。涉事学校公告规定,住房面积小于或等于3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六年以上;住房面积大于30平方米且小于或等于5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四年以上;住房面积大于50平方米的,需购房及实际居住满一年以上。这是典型的把学生入学与家庭购房直接挂钩,给人一种强烈的感觉是该校很功利化,只有买得起大房子的家庭,子女才有资格入学,买不起大房子的家庭,子女就不能平等享有受教育权。中国《教育法》规定,公民依法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机会。中国《义务教育法》规定,儿童、少年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把学生入学与家庭购房直接挂钩的做法,显然不符合法律规定,也影响人们对教育公平的认知。涉事学校按照教育部门的要求撤下公告,算是及时纠错之举,教育部门的回应也值得肯定。

深圳这所学校的做法,其实是参照了其他一些省市的“经验”,把学生入学与家庭购房直接挂钩,在其他一些地方也不同程度存在。如2018年4月,浙江新昌县教体局对学区房房产面积作出规定,“房产是指学生本人或其父母在城区的有效住宅房,且面积不少于45平方米。”一些地方之所以把学生入学与家庭购房直接挂钩,主要有两个原因:一是由于学位比较紧张,为了防止更多孩子争抢有限的学位,通过限制购房面积把部分孩子挡在门外,以缓解学位供需矛盾。另一个原因是,购房面积越大,购房人对当地财政和GDP的贡献也越大,购买大房子的家庭应当享有受教育的优先权。

必须明确,学生入学与家庭购房直接挂钩的做法,破坏了教育公平,侵犯了购房面积小的家庭以及租房居住家庭的孩子的平等受教育权。类似违规、侵权现象屡屡出现,地方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办法切割入学与购房的联系。尤其在推行“租售同权”的背景下,更不能容忍入学与购房挂钩。法治手段是切割入学与购房挂钩的最佳“手术刀”。入学与购房挂钩政策侵犯了学生的平等受教育权,损害了地方教育形象和政府公信力,应依法追究涉事学校、职能部门及负责人的责任,如取消学校评优评先资格,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分,公开通报处理结果,以儆效尤。

从根本上说,破除一些地方把学生入学与家庭购房直接挂钩的陋规,需要切实转变义务教育资源配置方式,缓解入学需求与学位供给不平衡的矛盾。为此,需要按照依法治教、依法办教的原则,成立代表各方利益的教育拨款委员会,明确生均拨款标准,对每所学校按生均拨款标准拨款,加大对薄弱学校的投入,形成充分均衡的义务教育供需格局。

编辑:张升萍

签发:陈海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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